【铭天商标通知】:关于新商标法实施条例施行前已受理且仍需补
发布时间: 2014-12-04
【铭天商标通知】:关于新商标法实施条例施行前已受理且仍需补正商标注册申请件如何处理的通知
来源:国家商标局
整理:铭天知识产权
网站:www.ming-tian.com
2014年5月1日新商标法实施条例施行前,已发《商标注册申请受理通知书》且仍需补正的商标注册申请件,2014年5月1日后未按期补正或补正不符合要求的,商标局根据2002年9月15日起施行的原《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作视为放弃处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https://www.ming-tian.com/?gaohongli
特此通知。
商 标 局
2014年12月3日
展开全文
- 供应商
- 北京铭天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 联系电话
- 400-8650075
- 手机号
- 13426179403
- 在线咨询QQ
- 214728653
- 经理
- 郑律师
- 所在地
- 北京市西城区马连道路19号茶马大厦15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