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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北京市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承办企业与电子商务企业进行对接

发布时间: 2014-07-17

 为进一步拓展郊区现代流通网络服务功能,促进农村网上消费,2014年拟推动我市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承办企业(下称“万村千乡企业”)与电子商务企业的合作对接,将具备条件的万村千乡企业农家店发展为电子商务配送站,搭载网购自提服务,提高农村市场消费便利度,扩大农村消费。现面向全市公开征集对接企业,有关事项如下:

  一、征集条件
(一)电子商务企业
截止2014年6月30日,在本市辖区范围内登记注册,已开通网上商城或移动互联网购物平台并依法纳统的电子商务企业。
(二)万村千乡企业
1.参与我市郊区现代流通网络联合采购的万村千乡企业。
2.万村千乡企业所属门店(包括自营和加盟)应达到100家以上。

  二、征集时间
2014年7月14日至21日。

  三、企业需提交的材料
(一)电子商务企业需提交下列材料:
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2.《经营性网站备案登记证书》复印件;
3.企业线上营销平台简介材料(应包括物流配送情况);
4.《北京市万村千乡企业与电子商务企业对接工作申报表(一)》(附件1)一式两份,需加盖企业公章。
(二)万村千乡企业需提交下列材料:
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2.企业开展对接工作可行性方案(应包括门店分布情况);
3.《北京市万村千乡企业与电子商务企业对接工作申报表(二)》(附件2)一式两份,需加盖企业公章。

  四、有关说明
(一)申报企业请在规定的期限内向市商务委(北京市丰台区横道沟西街2号院6号楼315室)提交全部申报材料。
(二)市商务委在收到企业提交的全部材料后,根据企业规模、物流配送、门店分布等情况,组织专家论证,评定参与对接工作的万村千乡企业和电子商务企业名单。
(三)评定结果在市商务委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我市万村千乡企业与电子商务企业对接工作参与企业。
(四)市商务委将根据万村千乡企业设立配送站(自提点)的数量,给予一定的资金补助。

  联系人:邵全 彭峰
电 话:010-87211697、87211692
传 真:010-65257715
电子邮@bjcoc.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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