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详情

煤气站作业操作规程

发布时间: 2011-02-20

煤气站作业操作规程

 

 [一]一般规定

  1.煤气站工作人员必须熟悉煤气特性及煤气中毒救护知识:

  (1)进入危险区的抢救人员应佩带氧气呼吸器,严禁用纱布口罩及其他不适合的抢救器具;

  (2)中毒者抢救出来后,现场应通风,立即进行人工呼吸(送医院途中,不得中断);

  (3)有条件的地区,应送至高压氧仓及时抢救。

  2.检修、清理设备,必须有2人以上在一起工作。

  3.煤气站在岗人员,不准穿戴化纤衣物。

  4.进入煤气危险区(如地下室、加压站、地沟、热风炉、煤气发生设施附近,煤气易积存区,低凹处等),必须了解检测一氧化碳的浓度是否在规定范围内,若超过高允许浓度30毫克/米3时,必须采取措施。

  5.值班及工作场所,不得堆放、携带易燃易爆物品,严禁抽烟,严禁用明火照明。

  6.使用的照明灯,应采用密闭防爆型,其电压不应超过安全电压,工作行灯不应超过12伏。

  7.有关电器设备故障,应由电工处理。严禁装设临时电源线。

  8.一切小沟、小池、楼板留孔及防护栏杆应完好,禁止在盖板上行走、跳跃。

  9.煤气设施的接地连接线应保持完好,各种防护罩应完好。严禁在运转部位进行擦拭。

  10.对煤气管道、部件、做强度试验和严密性试验操作时,应配合技术、管理人员工作,对不属于试验的系统、设备、仪表及管道附件等加以隔断。对安全阀、泄漏阀应拆卸。对设置盲板的部位应有明显标记和记录。关闭人孔前,应确认里面无人。

  11.煤气设备必须保持正压操作,(有特别规定者除外)在设备停止生产而保压又有困难时,应可靠地切断煤气来源,并将内部煤气吹净。

  12.煤气炉点火时:

  (1)应充分通风,检查防爆装置、点火、熄火保护装置是否可靠,使炉膛内保持负压;

  (2)应使用专用工具点火。点火程序是先点燃火种后送煤气,严禁先送煤气后再去点燃;

  (3)送煤气时不着火,或者着火后又熄灭,应迅速关闭煤气阀门,保持通风,排净炉内混合气体后,再查清原因,排除故障,按规定程序重新点火。

  13.强制送风的炉子,点火应先开鼓风机,但不送风,待点火送煤气燃着后,逐步增大风量和煤气量。停炉时,应先关闭所有煤气烧嘴,再停鼓风。

  14.送煤气后,应检查所有的连接部位和隔断装置是否有煤气泄漏,检查风机喘振现象,检查各种安全装置是否完好。

  检查泄漏,每班应巡检,检查时禁止使用明火,只能用检漏装置,仪表或涂肥皂水的方法,并将部位记录下来,通知有关方面解决。同时悬挂警示牌。

  禁止煤气风机在启动,停止、倒机操作及运行中处于或进入喘振工况。发现风机喘振应进行排除或停机。

  对于水封安全器、排水器,冬天应检查防冻措施。对钟罩阀内放散水封的有效高度,应等于炉出压力的水柱高度加50毫米。

  15.直立连续式炭化炉操作时,必须防止炉内煤料“空悬”。严禁同—孔炭化炉同时捣炉和放焦。炉底要保持正压。

  固定层间歇式水煤气发生系统如果设有燃烧室,则燃烧室温度在773~500℃以上,且有上涨趋势时,不能使用二次空气。

  16.带有水夹套的煤气炉给水,应采用软化水,禁止直接注生水。每班操作应检查冲洗压力表,拉动安全阀排汽。对底部排污阀开动数次进行排污。

  17.煤气系统的各种塔器及管道在停产通蒸气吹扫煤气合格后,不应关闭放散管。

  18.每台煤气炉的煤气并入网络前,必须经含氧量监测分析合格,当含氧量大于1%时,禁止并入网络。

  煤气混合站在运行中应防止煤气互串。

  19.使用电捕焦油器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必须立即切断电源:

  (1)

展开全文

供应商
孙云胜
联系电话
86 0533 2855798/5288733
手机号
13964389848
联系人
孙云胜
所在地
山东淄博市张店区山东淄博市张店区昌国路鲁中五金机电城中区2..
我们的新闻
咨询 在线询价 拨打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