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好机玲影视文化工作室
  • 基本资料
  • 简介
  • 法人名称
    上海好机玲影视文化工作室
    经营范围
    文化艺术交流策划(除演出经纪),影视策划,影视艺术创作服务(除影视制作),舞台艺术创作服务,影视、信息专业领域内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企业形象策划,企业营销策划,商务信息咨询(除经纪),企业管理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营业执照
    91310000MA1FL3CP6T
    经营状态
    在业
    法人代表
    林志玲
    成立时间
    2016年12月19日
    职员人数
    未公开
    注册资本
    未公开
    官方网站
    未提供
    所属分类
    交通运输、仓储及邮电通信业黄页
    好机玲影视文化工作室的股东
    股东名字出资比例出资额
    林志玲0.495万美元
    薛惠英0.005万美元
    上海好机玲影视文化工作室,办公室地址位于中国国际经济、金融、贸易、航运中心,魔都上海,上海市青浦区金泽镇金商公路688号123室,我工作室主要提供文化艺术交流策划,影视策划,影视艺术创作服务,舞台艺术创作服务,影视、信息专业领域内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企业形象策划,企业营销策划,商务信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
    简称
    好机玲影视文化工作室
    联系电话
    +86-15821311171
    联系人
    未提供
    手机号码
    未提供
    电子邮件
    clgreatchance@gmail.com
    工作室地址
    上海市青浦区金泽镇金商公路688号123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