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宁县鸡飞镇李子春副食店
  • 基本资料
  • 简介
  • 法人名称
    昌宁县鸡飞镇李子春副食店
    经营范围
    预包装食品(含冷藏冷冻食品)、乳制品(不含婴幼儿配方乳粉)、日用杂品、五金、鞋帽、农具零售。(以上经营范围涉及许可经营项目的,应在取得有关部门的许可后方可经营)
    营业执照
    530524600212866
    经营状态
    在业
    法人代表
    李子春
    成立时间
    2016年03月29日
    职员人数
    未公开
    注册资本
    未公开
    官方网站
    未提供
    所属分类
    其他食品店黄页
    昌宁县鸡飞镇李子春副食店,办公室地址位于留下永历帝、徐悲鸿等人的足迹--保山,云南省保山市昌宁县鸡飞镇澡塘村新寨,我店铺主要提供预包装食品、乳制品、日用杂品、五金、鞋帽、农具零售。,
    简称
    鸡飞镇李子春副食店
    联系电话
    0875-
    联系人
    未提供
    手机号码
    未提供
    电子邮件
    未提供
    店铺地址
    云南省保山市昌宁县鸡飞镇澡塘村新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