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兴雉城孙新娥副食店
  • 基本资料
  • 简介
  • 变更记录
  • 法人名称
    长兴雉城孙新娥副食店
    经营范围
    食品销售,卷烟、雪茄烟、日用杂货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营业执照
    330522670065367
    经营状态
    在业
    法人代表
    孙新娥
    成立时间
    2008年11月12日
    职员人数
    未公开
    注册资本
    未公开
    官方网站
    未提供
    所属分类
    其他食品店黄页
    长兴雉城孙新娥副食店,办公室地址位于南太湖明珠、鱼米之乡湖州,长兴县雉城镇明门村孙家浜自然村84号南侧辅助房,我店铺主要提供食品销售,卷烟、雪茄烟、日用杂货零售,
    工商变更记录
    换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29JYHY14注册号:********65367组织机构代码证:无2017-06-14
    换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330522MA29JYHY14注册号:*****组织机构代码证:无2017-06-14
    经营范围变更食品销售,卷烟、雪茄烟、日用杂货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预包装食品、卷烟、雪茄烟零售 ( 食品流通许可证有效期至2015年12月13日、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有效期至2013年12月31日) 小百货零售2017-06-14
    许可经营项目变更许可经营项目: 预包装食品、卷烟、雪茄烟零售 ( 食品流通许可证有效期至2015年12月13日、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有效期至2013年12月31日)许可经营项目:2013-03-19
    一般经营项目变更一般经营项目: 小百货零售一般经营项目: 零售定型包装食品(含冷冻和冷藏食品)(凭有效卫生许可证经营)、卷烟、雪茄烟(凭有效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经营)、小百货。2013-03-19
    联系电话
    0572-
    联系人
    未提供
    手机号码
    未提供
    电子邮件
    未提供
    店铺地址
    长兴县雉城镇明门村孙家浜自然村84号南侧辅助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