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金镜头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 基本资料
  • 简介
  • 变更记录
  • 法人名称
    沈阳金镜头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
    文化艺术交流活动策划,影视节目策划、咨询,企业形象策划,宣传片、电影制作,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国内外各类广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营业执照
    91210105MA0P4G4Q3C
    核准日期
    2016-03-21 00:00:00
    经营期限
    十年
    经营状态
    在业
    法人代表
    刘洋
    成立时间
    2016年03月21日
    职员人数
    未公开
    注册资本
    50 万人民币 (万元)
    官方网站
    未提供
    所属分类
    文化艺术业黄页
    金镜头文化传播的股东
    股东名字出资比例出资额
    刘洋350
    金镜头文化传播的管理人员
    名字职务
    李妍监事
    刘洋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沈阳金镜头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办公室地址位于东北第一大城市,一朝发祥地,两代帝王都的沈阳,沈阳市皇姑区塔湾街12巷7号1-5-2,我公司主要提供文化艺术交流活动策划,影视节目策划、咨询,企业形象策划,宣传片、电影制作,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国内外各类广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金镜头文化传播的工商变更记录
    经营范围变更许可项目:电视剧制作,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电影发行,测绘服务,电视剧发行,出版物印刷,演出经纪(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一般项目:软件销售,软件开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互联网数据服务,市场调查(不含涉外调查),文化娱乐经纪人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广告设计、代理,图文设计制作,专业设计服务,企业形象策划,项目策划与公关服务,市场营销策划,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广播影视设备销售,电影摄制服务,电影制片,文艺创作,广告制作,广告发布,摄像及视频制作服务,网络技术服务,个人互联网直播服务,地理遥感信息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文化艺术交流活动策划,影视节目策划、制作、发行,企业形象策划,宣传片、电影、电视剧制作;音乐器材、广电器材销售;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国内外各类广告,演出经纪与代理,艺人经纪、咨询服务,测绘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2021-12-27
    地址变更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新安江街6号6门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淮河南街4号9门2020-04-21
    经营范围变更文化艺术交流活动策划,影视节目策划、制作、发行,企业形象策划,宣传片、电影、电视剧制作;音乐器材、广电器材销售;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国内外各类广告,演出经纪与代理,艺人经纪、咨询服务,测绘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文化艺术交流活动策划,影视节目策划、咨询,企业形象策划,宣传片、电影制作;音乐器材、广电器材销售;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国内外各类广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2019-12-20
    经营范围变更文化艺术交流活动策划,影视节目策划、咨询,企业形象策划,宣传片、电影制作;音乐器材、广电器材销售;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国内外各类广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文化艺术交流活动策划,影视节目策划、咨询,企业形象策划,宣传片、电影制作,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国内外各类广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2018-12-24
    地址变更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淮河南街4号9门沈阳市皇姑区塔湾街12巷7号1-5-22018-12-24
    高级管理人员备案李妍监事 [新增] 刘洋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张秋华监事 [退出] 刘洋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16-12-16
    注册资本变更350( + 600% )502016-12-16
    注册资本变更350502016-12-16
    高级管理人员备案1李妍监事;2刘洋执行董事兼总经理;1张秋华监事;2刘洋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16-12-16
    简称
    金镜头文化传播
    联系电话
    +86-13032415425
    经理
    刘洋
    手机号码
    未提供
    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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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地址
    沈阳市皇姑区塔湾街12巷7号1-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