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鉴定中心
  • 基本资料
  • 简介
  • 变更记录
  • 法人名称
    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鉴定中心
    经营范围
    司法医学鉴定、司法精神病鉴定、物证技术鉴定、司法会计鉴定、诉讼中涉及的产品质量、建筑工程、资产评估、价格、知识产权鉴定、以及诉讼中应当进行的其他鉴定*
    营业执照
    220101000004853
    核准日期
    2010-04-21 00:00:00
    经营期限
    十年
    经营状态
    在业
    法人代表
    刘大伟
    成立时间
    2001年03月01日
    职员人数
    未公开
    注册资本
    5万元人民币 (万元)
    官方网站
    未提供
    所属分类
    人民法院黄页
    中级人民法院司法鉴定中心的股东
    股东名字出资比例出资额
    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5万
    中级人民法院司法鉴定中心的管理人员
    名字职务
    刘大伟经理
    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鉴定中心,办公室地址位于新中国最早的汽车工业基地长春,绿园区景阳大路26号,我单位主要提供司法医学鉴定、司法精神病鉴定、物证技术鉴定、司法会计鉴定、诉讼中涉及的产品质量、建筑工程、资产评估、价格、知识产权鉴定、以及诉讼中应当进行的其他鉴定*,
    中级人民法院司法鉴定中心的工商变更记录
    营业年限/保留期限2030-12-312010-02-262010-04-21
    其他事项备案-2010-02-262010-04-21
    注册号升位***********272010-04-21
    注册号升位***********0004853***********083272010-04-21
    经营期限变更2030-12-312010-02-262010-04-21
    注册号升位******22010111083272010-04-21
    其他事项备案2010-02-262010-04-21
    简称
    中级人民法院司法鉴定中心
    联系电话
    0431-88558668
    联系人
    刘大伟
    手机号码
    未提供
    电子邮件
    cczf88558668@163.com
    单位地址
    绿园区景阳大路2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