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明光东路社区服务中心
  • 基本资料
  • 简介
  • 变更记录
  • 法人名称
    北京市明光东路社区服务中心
    经营范围
    家庭劳务服务;家用电器修理。(未取得行政许可的项目除外)
    营业执照
    110108008688636
    核准日期
    2012-06-20 00:00:00
    经营状态
    在业
    法人代表
    班春生
    成立时间
    未公开
    职员人数
    未公开
    注册资本
    未公开
    官方网站
    未提供
    所属分类
    社区自治组织黄页
    服务中心的股东
    股东名字出资比例出资额
    班春生7.0
    北京市明光东路社区服务中心,办公室地址位于中国的首都,政治、文化中心北京,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31号院内平房,我中心主要提供家庭劳务服务;家用电器修理。,
    服务中心的工商变更记录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家政服务;日用电器修理;家用电器安装服务;家用电器零配件销售;日用家电零售;打字复印;办公服务;文具用品零售;办公用品销售;专业保洁、清洗、消毒服务;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家庭劳务服务;家用电器修理。(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2022-08-29
    注册资本7( + 16.66667% )62019-08-01
    注册资本7万( + 16.66667% )6万2019-08-01
    投资人班春生 自然人股东班春生 自然人股东2019-08-01
    注册资本7万元( + 16.66667% )6万元2019-08-01
    经营范围家庭劳务服务;家用电器修理。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家庭劳务服务;家用电器修理。(未取得行政许可的项目除外)2017-04-26
    经营范围家庭劳务服务;家用电器修理。(未取得行政许可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经许可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并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后方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未规定许可的,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2012-06-20
    简称
    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
    +86-13020085527
    联系人
    班春生
    手机号码
    未提供
    电子邮件
    8546156762@qq.com
    QQ咨询
    8546156762
    中心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31号院内平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