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业范围有一般项目:文艺创作;电影摄制服务;摄像及视频制作服务;广告发布(非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广告制作;广告设计、代理;平面设计;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专业设计服务;影视美术道具置景服务;文化娱乐经纪人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展开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