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要求:
1.高层建筑必须设置室内、室外消火栓给水系统。
2.消防用水可由给水管网、消防水池或天然水源供给。利用天然水源应确保枯水期最低水位时的消防用水量,并应设置可靠的取水设施。
3.室内消防给水应采用高压或临时高压给水系统。当室内消防用水量达到最大时,其水压应满足室内最不利点灭火设施的要求。
1.对火灾初期有阴燃阶段,产生大量的烟和少量的热,很少或没有火焰辐射的场所,应选择感烟探测器
2.对火灾发展迅速,可产生大量热、烟和火焰辐射的场所,可选择感温探测器、感烟探测器、火焰探测器或其组合
3.对火灾发展迅速,有强烈的火焰辐射和少量的烟、热的场所,应选择火焰探测器
4.对火灾形成特征不可预料的场所,可根据模拟实验的结果选择探测器
5.对使用、生产或聚集可燃气体或可燃液体蒸汽的场所,应选择可燃气体探测器
1、窗槛墙、窗间墙的填充材料应采用不燃材料。当外墙面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1.00h的不燃烧体时,其墙内填充材料可采用难燃材料;
2、无窗间墙和窗槛墙的幕墙,应在每层楼板外沿设置耐火极限不低于1.00h、高度不低于0.8m的不燃烧实体裙墙;
3、幕墙与每层楼板、隔墙处的缝隙应采用防火封堵材料封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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