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应急照明疏散指示系统

供应商
上海厚能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
认证
报价
100000.00元每套
联系电话
86-02134710836
手机号
13391167619
销售助理
宋丽娜
所在地
上海市闵行区七莘路7611
更新时间
2021-02-16 22:48

详细介绍

现代建筑的结构越来越趋向于高层多功能化及地下结构化。单有火灾探测与自动报警系统的设置已经显得越来越不够完善。随着人们对自身安全意识的加强,对安全的关注不再仅仅停留在借助外力的防灾和灭火上,更在于如何更以人为本的在火灾发生后主动而且动态地指引逃生方向的逃生领域,消防应急照明疏散指示系统正是针对这一问题这一需要而讨论并且研发的,这一系统一经出现便被建筑设计界追捧并已成功投入使用。系统是依据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1987)、《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6)、《智能建筑设计标准》(gb/t50314-2000)、《消防应急灯具》(gb17945)的技术要求设计开发的,是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一代疏散指示逃生系统,该系统提出了火灾应急疏散指示逃生的完整方案。其中包括独立监控系统,以及和消防报警设备的联动系统。

系统的应用范围
  1-1公共建筑和厂房及一类居住建筑的高层民用建筑应设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系统
  建筑中的公共场所和所有的疏散走道内宜设消防应急照明灯和消防应急疏散指示标志灯
  二类居住建筑的高层民用建筑的疏散走道内宜设消防应急照明灯和消防应急疏散指示标志灯系统
  下列建筑或场所的疏散通道和主要疏散路线除在顶部安装的消防应急照明灯和疏散指示标志灯外还应在地面或靠近地面的墙面上1m以下安装由消防应急疏散指示标志灯和/或蓄光型消防疏散指示标志牌组成的疏散指示标志系统,且疏散标志指示间距不应大于40cm。
1)超过1500座位的影剧院;
2)单层建筑面积超过3000m2商场(含超市)、展览厅、会议中心等人员密集的大型室内公共场所;
3)建筑面积大于500 m2的地下、半地下商场或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
  消防应急照明灯和消防应急疏散指示标志灯应设在醒目位置,不应设置在门、窗或其它可移动的物体上,不应设置在经常被遮挡的位置,其正面或邻近不得有妨碍公众视读的障碍物。
  应能用手和自动两种方式控制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系统的工作状态。
  下列建筑或场所宜安装集中控制型或集中电源型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系统。
1)200床以上的病房楼,每层建筑面积1000 m2及以上的门诊楼;
2)每层建筑面积超过3000 m2的百货楼、商场、展览楼、高级旅馆、财贸金融楼、电信楼、高级办公楼;
3)超过3000座位的体育馆
4)大型以上的影剧院、会馆、礼堂;
5)包括地下铁道、车站、电影院、礼堂等地下民用建筑;
6)使用面积超过1000 m2的地下商场、医院、旅馆、展览厅及其他商业或公共活动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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