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县廉村镇计划生育办公室
  • 简介
  • 基本资料
  • 廉村镇计生办简介廉村镇计生办是河南省平顶山市叶县廉村镇人民政府的一个职能部门,属行政执法部门。目前开展的业务有: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生育证办理、避孕药具发放、独生子女双女户奖励与扶助落实等。一、二孩生育服务登记办理一、办理机构:夫妻一方户籍地或现居住地的乡(镇、街道)卫生计生部门负责办理生育登记。二、办理依据:《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十六条。三、办理条件:生育第一个或第二个子女的夫妻。四、收费标准:免费。依据《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十六条第三款;五、办证程序:(一)登记对象或委托人持有效证件到乡(镇、街道)卫生计生部门,填写“生育登记服务表”(附件1)一式两份,即完成登记。登记人需要生育服务证的,登记机关按照附件2模板自行打印“河南省居民生育登记服务证”两联并盖章,下联交由登记对象持有,存根联由登记单位留存。(二)登记机关在登记对象完成生育登记及发证后,应对生育登记服务表(附件1)信息进行核实。(三)生育登记相关服务各级卫生计生部门要主动宣传育龄群众享有的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服务内容,引导生育登记对象到相应机构按规定免费享受卫生和计划生育公共服务,办理生育保险、住院分娩补助等事项,加强生育登记与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孕妇建档、住院分娩、出生医学证明、儿童预防接种等个案信息的共享,增强服务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三孩生育证》办理一、办理机构:县级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二、办理依据:《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十五条第二款第(一)项、第(二)项,第十六条第二款、第二款。三、办证条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要求生育的夫妻,经批准可以再生育:(一)夫妻双方合计已生育两个子女,且没有共同生育子女的;(二)经鉴定两个子女均为非遗传性病残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的。四、办证需要提供的证件材料:申请人按规定需要提供以下材料:1、双方身份证或户口本;2、结婚证;3、夫妻近期2寸免冠合影照3张;4、符合《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有关规定的其他证明材料:(1)夫妻双方合计已生育两个子女,且没有共同生育子女,申请第三个子女的,还需提供离婚证、载有子女身份和抚养情况的离婚协议或判决书证等有效证件。(2)经鉴定两个子女均为非遗传性病残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的,还应提供两个子女的病残儿医学鉴定证明(由设区的市级或省级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依法组织病残儿医学鉴定并出具鉴定证明)。五、办证程序:(一)申请人填写《三孩生育证审批表》(以下简称《审批表》格式见附件1),并由夫妻双方单位(机关、事业单位、国企)或户籍地村(居)民委员会签署核实意见。《审批表》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填写:一是在河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站下载或在线填写;二是到夫妻任何一方户籍地(或现居住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或村(居)民委员会领取后填写;三是委托他人填写,应提供有申请人签字的委托书(格式见附件2)。六、收费标准:免费。依据《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十六条第三款、《河南省生育证管理办法》第六条。七、有效期限及注意事项:当年度生育证有效期为:上年度12月1日至下年度1月31日。持证对象在生育证有效期内没有生育的,应在4月底交回原生育证并换发下一年度生育证,在有效期内没有换证的应重新申请。生育证在有效期内遗失的,应及时向发放机关报告,经原发证机关核实,注销原生育证,补发新生育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办理一、办理依据:《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八条、《河南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发放管理办法》(豫人口[2011]80号)二、办理机构:女方户籍地乡(镇、街道)申请办理。丧偶、离婚或者跨省婚姻的,可以在一方(女或男)户籍所在地的乡(镇、街道)办理。三、办理条件:1、夫妻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2、夫妻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未生育而只依法收养一个子女的。3、夫妻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符合计划生育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生育或收养两个及以上子女,而只存活一个子女,且女方未满49周岁的。依法收养孤儿、残疾儿童或者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的夫妻,不因收养子女影响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四、办理需要提交的证件材料:1、《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申请表》(一式两份);2、夫妻双方身份证;3、夫妻双方及独生子女户口簿;4、结婚证(再婚的需要提供原离婚判决书或调解书、协议书、离婚证);5、夫妻近期免冠2吋合影照片四张(丧偶或者离婚的提供本人近期免冠2吋照片三张)。五、办理程序:1、夫妻双方提出申请,填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申请表》,表格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填写:一是在河南人口网下载后填写;二是到夫妻任何一方户籍地或现居住地乡(镇、街道)或村(居、社区)领取后填写;    2、村(居)委会核实;3、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进行资格审核,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六、收费标准及依据:免费。依据《河南省  七、办理时限:5个工作日。八、享受的奖励待遇标准:(一)从发证之月起至子女满十八周岁止,奖给独生子女父母每人每月奖励费二十元以上。(二)年满六十周岁后,住院治疗期间,给予其子女每年累计不超过二十日的护理假,护理假期间视为出勤。(三)农村在调整责任田时,对独生子女父母每人按二人(份)分给;按人分配城镇拆迁安置、移民搬迁安置、新农村建设安置、集体经济收入、集体福利、征地补偿等经济利益时,独生子女家庭多分一人份;在招收乡(镇)、村集体企业事业职工及农业经济发展、贷款、扶贫、救灾等方面给予优先照顾。(四)城镇无业人员、个体经营者和农村居民申请低生活保障、保障性住房和其他社会保障时,应当优先保障,并给予优惠。其享受的各种计划生育奖励、扶助资金和其他优惠资金不计入家庭收入。九、年审规定:持证人在按规定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期间,应于每年的5月31日前到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进行年度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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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人名称
    叶县廉村镇计划生育办公室
    主营产品
    人口与计划生育
    经营范围
    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生育证办理、避孕药具发放、奖励扶助落实等
    营业执照
    未公开
    经营状态
    在业
    法人代表
    王 镇
    经营模式
    管理服务
    成立时间
    1981年03月06日
    职员人数
    5人
    注册资本
    未公开
    办公室官网
    http://m.lczjsb.icoc.me
    所属分类
    党政机关和社会组织黄页
    简称
    廉村镇计划生育办公室
    联系电话
    0375-7055296
    经办人
    赵亚民
    联系人手机
    +86-15137537516
    电子邮件
    15137537516@139.com
    邮政编码
    467214
    传真号码
    0375-8556009
    办公室地址
    河南省平顶山市叶县廉村镇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