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县文物管理所
  • 基本资料
  • 简介
  • 法人名称
    冠县文物管理所
    主营产品
    负责本县境内文物法的宣传与执法 , 文物的保护管理 , 调查征集维护修缮藏品 , 收藏宣传陈列和科学研究工作。
    经营范围
    加强对文物的保护,继承中华民族优秀的历史文化遗产,促进科学研究工作,进行爱国主义和革命传统教育,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弘扬民族文化。协调文物的管理、保护、抢救、发掘、研究、宣传等。审核、申报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收藏展览文物,对文物的征集、鉴定、登编、修复与保管以及文物的复制与修复。
    营业执照
    12371525MB28003351
    发证机关
    -
    经营状态
    开业
    法人代表
    许军
    成立时间
    1995年05月06日
    职员人数
    15人
    注册资本
    - (万元)
    官方网站
    未提供
    所属分类
    文物及文化保护黄页
    冠县文物管理所,办公室地址位于黄河与京杭大运河在此交汇的聊城,冠县滨河西路24号,我管理所主要提供加强对文物的保护,继承中华民族优秀的历史文化遗产,促进科学研究工作,进行爱国主义和革命传统教育,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弘扬民族文化。协调文物的管理、保护、抢救、发掘、研究、宣传等。审核、申报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收藏展览文物,对文物的征集、鉴定、登编、修复与保管以及文物的复制与修复。,
    简称
    文物管理所
    联系电话
    0635-5232044
    联系人
    郑尊亭
    手机号码
    未提供
    电子邮件
    未提供
    邮政编码
    252500
    管理所地址
    冠县滨河西路2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