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泉兴律师事务所系于1999年6月11日经山东省司法厅批准设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自建所以来,在主任张兴律师和全所律师的共同努力下,秉承诚信、专业、、高效的服务理念,坚持走专业化、规模化、品牌化的发展道路,现已经发展为拥有五十余人的中型律师事务所。山东泉兴律师事务所执业理念:“做律师,先做人再做事”,把律师作为一项事业而不是企业去做。对当事人委托的事项尽职尽责,诚实守信,多年来赢得客户的。业务范围:合理的人才结构促进了业务的蓬勃发展,除传统的民事、行政诉讼案件代理、刑事辩护业务之外,现已经将业务逐步扩展至公司、金融证券、房地产、外经贸及执行代理等广泛的非诉讼代理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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