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富阳市职业中学《劳动合同法》第九条: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证件。富阳市职业中学系全额拨款行政事业单位、富阳市第一所重点职业学校,创办于1958年,坐落在浙江杭州富阳市富春街道。学校现有占地面积368亩,建筑面积8.1万平方米,在编教职工348人,学生5000余人,分部开办成人业余教育,年培训各类人员8000人次。“十二?五”期间,学校将积极争创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并跻身于全国1000所示范职校行列。现因事业发展需要,诚向社会招聘热爱职教工作的毕业生和教育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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