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云县乐石斋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 基本资料
  • 简介
  • 法人名称
    庆云县乐石斋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
    名人字画、文房四宝、天然石、玉器、红木家具、饰品、根雕制品、陶艺制品、瓷器、古玩、紫砂制品、旅游纪念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营业执照
    371423200012987
    发证机关
    庆云县工商行政管理局
    经营状态
    在营
    法人代表
    闫新明
    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成立时间
    2015年04月20日
    职员人数
    未公开
    注册资本
    未公开
    官方网站
    未提供
    所属分类
    文化艺术业黄页
    乐石斋文化发展的股东
    股东名字出资比例出资额
    闫新明100万
    庆云县乐石斋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办公室地址位于山东省的北大门的德州,山东省德州市庆云县迎宾路北侧1169号(怡景家园)3号楼商铺1-2层1号门市楼,我公司主要提供名人字画、文房四宝、天然石、玉器、红木家具、饰品、根雕制品、陶艺制品、瓷器、古玩、紫砂制品、旅游纪念品*销售,
    简称
    乐石斋文化发展
    联系电话
    +86-13953419585
    经理
    闫新明
    手机号码
    未提供
    电子邮件
    234360656@qq.com
    QQ咨询
    2343606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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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地址
    山东省德州市庆云县迎宾路北侧1169号(怡景家园)3号楼商铺1-2层1号门市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