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和县东方塑业有限公司
  • 基本资料
  • 简介
  • 法人名称
    太和县东方塑业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
    废旧物品回收.废品塑料颗粒加工销售.(法律法规规定应取得批准许可的,无有效批准许可,不得经营).
    营业执照
    341222000007894
    发证机关
    太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核准日期
    2010-12-08 00:00:00
    经营期限
    十年
    经营状态
    吊销,未注销
    法人代表
    刘群生
    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成立时间
    2008年04月23日
    职员人数
    未公开
    注册资本
    200万元 (万元)
    官方网站
    未提供
    所属分类
    塑料制品业黄页
    太和县东方塑业有限公司,办公室地址位于环抱五大淡水湖之一的巢湖,太和县赵集乡赵集村小张自然村,我公司主要提供废旧物品回收.废品塑料颗粒加工销售..,
    简称
    东方塑业
    联系电话
    0565-
    经理
    刘群生
    经理手机
    +86-13093342333
    电子邮件
    未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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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地址
    太和县赵集乡赵集村小张自然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