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东方影视艺术中心
  • 基本资料
  • 简介
  • 变更记录
  • 法人名称
    吉林省东方影视艺术中心
    经营范围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影视剧发行广告设计制作代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营业执照
    220000000046370
    核准日期
    2012-02-08 00:00:00
    经营状态
    在业
    注销时间
    2012-02-08 00:00:00
    法人代表
    左继先
    成立时间
    1997年09月30日
    职员人数
    5人
    注册资本
    150万元人民币 (万元)
    官方网站
    未提供
    所属分类
    电视黄页
    东方影视艺术中心的股东
    股东名字出资比例出资额
    吉林省文化厅150万
    吉林省东方影视艺术中心,办公室地址位于新中国最早的汽车工业基地长春,人民大街92号,我中心主要提供广播电视节目制作影视剧发行广告设计制作代理,
    东方影视艺术中心的工商变更记录
    经营范围变更广播电视节目制作影视剧发行广告设计制作代理电视剧、电视专题片、电视综艺制作发行、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制作、发行,购销。设计、制作、代理国内各类广告业务2007-04-25
    经营期限变更2007-04-251997-09-152007-04-25
    经营期限变更1997-09-151997-07-081997-09-15
    经营范围变更电视剧、电视专题片、电视综艺制作发行、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制作、发行,购销。设计、制作、代理国内各类广告业务电视剧、电视专题片、电视综艺制作发行、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制作、发行,购销。1997-09-15
    经营方式变更制作1997-09-15
    经营方式变更-制作1997-09-15
    简称
    东方影视艺术中心
    联系电话
    0431-8911450
    联系人
    左继先
    手机号码
    未提供
    电子邮件
    未提供
    邮政编码
    130041
    中心地址
    人民大街9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