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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阳伞】 辅警取代联防队要防“换汤不换药”

发布时间: 2012-11-01

   【太阳伞】 10月30日,从“创建平安广东专题培训班”传出消息称,“银盾工程”工作方案已上报广州市委、市政府,拟2013年全面实施。按“银盾工程”的方案,广州将组建3万人规模的辅警队伍,取代治安联防队;辅警将统一服装,持证上岗。

    广州酝酿整顿联防队员的“银盾工程”已久,前年2月份,广州市综治委在全市群防群治工作会议上曾经提出,将群防群治力量整合成辅警、保安员、联防队员共三支队伍;去年又提出了新想法———将取消联防队,统一划给辅警。近的新闻发布,则进一步明确了这个改革方向。

    为什么会有联防队?原来,改革开放之后人口流动增加,警力配置有限,上世纪80年代,广东南海在全国率先推行农村治安承包制,联防队应运而生。1990年广东省政府还颁布了《广东省群众治安联防组织的规定》,正式在政府规章上确立了这一制度。

    但是,由于没有法律明确制约,以及准入门槛低等原因,联防队员敲诈、殴打等恶性事件时有发生。每次出了“大事”,就引来一次整治。2004年9月,公安部曾对治安员下“禁令”:要求2008年1月以后,各级公安机关一律不得再以任何名义留用治安员。但事实上,禁令很难得到贯彻。

    比如2009年东莞常住人口635万,警力仅1.1万人,警力覆盖率仅有1.7‰。所以东莞配有治安员5.27万,是正规警察的5倍,饶是如此还是不敷使用。所以说,目前的治安环境,不能全部依靠警察,关键还在于警察之外的治安力量的正规化。

    按目前广州的“银盾工程”,取代联防队的辅警,将由区(县级市)公安机关根据统一标准招聘录用,加强教育,严把入口。广州市综治委将组建的辅警委托市公安局使用,派驻到村(居)的辅警由社区民警负责日常管理和勤务安排。

    辅警不重蹈联防队、治安员的覆辙,关键在于辅警不能“执法”,不能履行只有警察才能行使的公权力,包括拦截行人、盘问、搜查、扣押财物等等,只能在警察在场的情况下执行相应的治安辅助工作,比如维护秩序、搬运设备等不涉及公权力的辅助性工作,腾出警力去执法。

    但权力是有自我膨胀本性的,哪怕是辅警手中一星半点的“权力”,如果没有受到严格监督,它也有自己授权的倾向。所以新一轮改革中,应赋予公众通畅的申诉渠道,对于辅警可能的“扩权”露头就打,不使之坐大,避免重蹈联防队的覆辙。其次,按目前执行的、诞生于21年前的《广东省群众治安联防组织的规定》:联防队的活动经费、报酬,主要从受益单位和个人收取的治安联防费中解决。这就是当下备受争议的“治安费”的源头:但每人每年不超过30元的“治安费”,又是杯水车薪。很多联防队员对于低工资怨声很大,导致他们狐假虎威,乃至敲诈勒索。这次“银盾工程”拟规定,辅警队伍所需经费由市、区(县级市)两级财政按3:7的比例分担。要保障未来的辅警成为一门有尊严、不扰民的职业,政府的财政投入必须到位。

    总之,要让辅警取代联防队,不是换汤不换药,一是要严格准入,强化监督机制;二是要让辅警与公权力的行使绝缘,只能从事“辅”助工作;三是充分的经费保障,让辅警靠工资就能生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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