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详情

设立/注册企业类型(公司制和合伙企业制)的特点

发布时间: 2020-04-08

公司制的特点

一、性质
1、由投资人(自然人或法人)依法出资组建,有独立法人财产,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法人企业;
2、出资者按照出资额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

二、人数限制
1、投资人数规定:有限责任公司:1到50人;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2-200人;
2、董事会:有限责任公司:3-13人;股份有限公司:5-19人;
3、监事会:有限责任公司≥3人;股份有限公司≥3人;国有独资公司≥5人;

三、公司制的优点:
1、容易转让所有权;
2、有限债务责任;
3、公司制企业可以无限存续,一个公司在初的所有者和经营者退出后仍然可以继续存在;
4、公司制企业融资渠道较多,更容易筹集所需资金;



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


一、性质

1、合伙人至少2人以上,通常由各合伙人订立合伙协议,共同出资,合伙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并对合伙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营利性组织;
2、合伙人可以是自然人或法人或其他组织;
3、国有独资公司、国有企业、上市公司及公益性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只能成为有限合伙人;

二、人数限制:

1、普通合伙企业:≥2人;
2、有限合伙企业:2-50人;

三、合伙制优缺点:

优点:1、除业主不止一人外,合伙企业的优点和缺点与个人独资企业类似;
2、合伙企业法规定每个合伙人对企业债务须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3、合伙人转让其所有权时需要取得其他合伙人的同意,有时甚至还需要修改合伙协议;

缺点:由于合伙企业与个人独资企业存在着共同缺陷,所以一些企业尽管在刚成立时都以独资或合伙的形式出现,但是在发展到某一阶段后都将转换成公司的形式;

四、特别规定:

1、普通合伙企业可以劳务出资(有限合伙企业不行);
2、国有独资公司、国有企业、上市公司以及公益性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只能成为有限合伙企业;
3、普通合伙人可以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有限合伙人不能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

五、交易、竞争、出质

1、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外,普通合伙人不得同本企业进行交易;有限合伙人可以同本有限合伙企业进行交易,但是有约定的除外;

2、普通合伙人不得经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有限合伙人可以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伙经营与本有限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除外;

3、普通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资的,必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有限合伙人可以将其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合伙协议约定的除外;

六、普通合伙人丧失偿债能力时/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当然退伙。有限合伙人丧失偿债能力时/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不退伙。

七、普通合伙人的继承:

1、继承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从继承开始之日起,取得普通合伙人资格;
2、继承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依法成为有限合伙人,普通合伙企业依法转为有限合伙企业;

八、有限合伙人的继承:无论其继承人是否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都可以依法取得有限合伙人的资格;

九、普通合伙人新入伙、退伙、合伙人的性质转变、人数不够时:

1、新入伙的普通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2、对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3、普通合伙人转变伟有限合伙人的,对其作为普通合伙人期间合伙企业发生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4、有限合伙企业仅剩普通合伙人的,应当转为普通合伙企业;

十、有限合伙人新入伙、退伙、合伙人性质转变、人数不够时:

1、新入伙的有限合伙人对入伙前有限合伙企业的债务,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

2、对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有限合伙企业债务,以其退伙时从有限合伙企业中取回的财产承担责任;

3、有限合伙人转变为普通合伙人的,对其作为有限合伙人期间有限合伙企业发生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4、有限合伙企业仅剩有限合伙人的,应当解散;


程贸企业服务(广州)有限公司是经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成立的专门代理工商注册,香港海外公司注册,代理记账,商标注册,财税咨询、申请一般纳税人等业务的专业服务机构。

欢迎来微信/电话咨询:,先询价,货比三家,具体注册细节协商好,签订合同后办事,无任何隐性收费,免除后顾之忧。


























展开全文

供应商
程贸企业服务(广州)有限公司
手机号
13590987379
联系人
欧先生
所在地
广州市南沙区丰泽东路106号(自编1号楼)X1301-F011608
我们的新闻
咨询 在线询价 拨打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