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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硝克星 (生态修复剂)

发布时间: 2011-04-15

 

商 品 名:亚硝克星

作用机理:本品利用生物、化工高新技术,通过合理复配、增效及改变分子结构等生产工艺。形成特殊活性分子基团,该基团在水体中产生极性分子,对亚硝酸盐具有强敏感性和专一性,与亚硝酸盐发生点对点反应,达到降解亚硝酸的目的。

本品为复合型水质改良剂,正确使用本品,在3—7天内,可显著降低水体中亚硝酸盐含量,消除和预防因亚硝酸盐过高,对鱼虾产生的各种危害和病症。

主要成份:四氧化硅、硅酸铁、亚硝酸盐捕捉剂、增效剂等。

适用范围:

1、南美白对虾、斑节对虾、青虾、罗氏沼虾、青蟹、河蟹。

2、鲢、鳙、鲤鱼、草鱼、青鱼、罗非鱼。

3、甲鱼、乌龟。

4、珠蚌、贝类。

用法用量:用池水稀释2000倍,全池均匀泼洒。

1、亚硝酸盐含量在0.7ppm以下时,每亩水深1米用本品150克;2、亚硝酸盐含量超过0.7ppm,每亩水深1米用本品200克,或重复使用1—2次(应相隔24小时)。3、在使用本品24小时后,可配合使用微生物制剂(如芽孢杆菌或硝化细菌),可彻底清除亚硝酸盐,并且长时间不反弹。

 注意事项:1、请在技术员的指导下使用本品,使用前认真阅读使用说明书,不解处可直接致电本公司技术服务热线;2、本品仅在适用品种范围内使用安全,严禁在桂花鱼(鳜鱼)、黑鱼(乌鳢)、及无鳞鱼(如鳗鱼、黄鳝)等品种上使用,对于末列入适用对象的其它养殖品种,应先试验,确定安全后再使用;3、幼苗池使用本品,认真计算水体,准确称量,按推荐量施用,切勿超量;4、施用养殖水体的盐度,以盐度15‰以下为 ,盐度太高,请使用本公司生产的亚硝克星ⅱ号。

包   装:400克/袋

贮    藏:存放于阴凉、干燥、通风处。

有 效 期:二年。

执行标准;q/wzs06——2010

备 案 号:—0079—2010

生产批号:见封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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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
宣城市龙门水产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
86 0563 2831269
手机号
13305631811
联系人
凌跃进
所在地
中国 安徽 宣城市 安徽宣城市宣州区九州大道汽运修理厂院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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