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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测机构怎么办理

发布时间: 2017-03-23

 检测机构怎么办理

形成评审组意见后,评审组长应与被评审检验检测机构领导进行充分沟通,简要通报评审中发现的不符合情况和评审结论意见,听取被评审检验检测机构的意见。

对不符合项和基本符合项,如被评审机构提出并能出具充足证据,证明该条款符合要求,评审组确认后应撤消该不符合项(或基本符合项)。若被评审检验检测机构说明不符合要求的情况已被及时纠正,但该不符合项已经造成不良后果,评审组经验证确认后,仍然应确定该不符合项,可以在提出该不符合项的同时,说明不符合项已经得到纠正,但需验证实施纠正措施的有效性。

(14)评审结论

评审结论分为“符合”、“基本符合”、“基本符合需现场复核”、“不符合”四种。

“符合”是指,体系文件适应质量方针目标,管理体系运作符合体系文件的规定;

 

‚“基本符合”是指管理体系尚未构成区域性不符合或系统性不符合,存在的不符合内容的整改可以通过书面的形式见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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