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1月,经国务院正式批准,1992年成立的原“中华集体商业企业联合会”正式更名为“中国中小商业企业协会”。作为中国首家成立的中小企业行业组织,协会由国务院国资委直接管理,接受发改委、商务部的业务指导。协会由中国商业联合会副会长兼秘书长姜明出任会长。本协会主要职能:贯彻和落实国务院关于发展中小企业的各项方针政策,沟通企业与政府间的联系,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为我国中小企业投融资、国家项目申报和指导、市场渠道建设、商业技术推广、信用等级评价、管理培训等提供服务。中国中小商业企业协会将以服务、促进、创新各种形式帮助中小企业成长为己任,为繁荣中国经济贡献力量。协会已陆续在香港、澳门、江苏徐州、江西南昌、陕西西安、辽宁大连、盘锦等地建立授权合作机构;并与江苏省政府合作在连云港市建立了中小企业创业园;同时协会在北京、上海、香港等地建立了“投融资服务中心”“中国国际商品交易展示基地”“全国糖酒商品展示交易中心”“进口商品推广办公室”等工作机构;2008年协会成立中小企业创新与发展促进工程,将对重点企业进行扶持,争取尽快培育出一批的成长型中小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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