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乐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首占信用社
  • 基本资料
  • 简介
  • 法人名称
    长乐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首占信用社
    经营范围
    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办理票据贴现;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代理收付款项;办理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以上经营范围涉及许可经营项目的,应在取得有关部门的许可后方可经营)
    营业执照
    350182100027030
    发证机关
    长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经营状态
    注销
    法人代表
    林必得
    类型
    股份制企业(非法人)
    成立时间
    2006年12月18日
    职员人数
    未公开
    注册资本
    未公开
    父公司
    长乐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官方网站
    未提供
    所属分类
    银行业黄页
    长乐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首占信用社,办公室地址位于福建省会福州,长乐区首占镇新民路31号,我单位主要提供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办理票据贴现;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代理收付款项;办理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简称
    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首占信用社
    联系电话
    0591-
    联系人
    未提供
    手机号码
    未提供
    电子邮件
    未提供
    单位地址
    长乐区首占镇新民路3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