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青少年文化艺术社山东省儿童文化艺术分社
  • 基本资料
  • 简介
  • 法人名称
    东方青少年文化艺术社山东省儿童文化艺术分社
    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公共事业管理服务;教育教学检测和评价活动;文艺创作;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组织体育表演活动;体育健康服务;人工智能基础资源与技术平台;科普宣传服务;企业信用调查和评估;企业信用评级服务;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会议及展览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在总公司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
    营业执照
    91370102MA94FW372Q
    核准日期
    2021-10-27 16:44:56
    经营状态
    在业
    法人代表
    张飞
    成立时间
    2021年07月12日
    职员人数
    未公开
    注册资本
    未公开
    官方网站
    未提供
    所属分类
    企业管理及投资咨询黄页
    东方青少年文化艺术社山东省儿童文化艺术分社,办公室地址位于山东省会,泉城济南,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锦屏家园53号楼4单元502室,我单位主要提供:公共事业管理服务;教育教学检测和评价活动;文艺创作;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组织体育表演活动;体育健康服务;人工智能基础资源与技术平台;科普宣传服务;企业信用调查和评估;企业信用评级服务;业务培训;会议及展览服务。 ,
    联系电话
    0531-
    联系人
    未提供
    手机号码
    未提供
    电子邮件
    未提供
    单位地址
    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锦屏家园53号楼4单元502室